粵辦函〔2019〕115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已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公布,并將于5月15日正式施行。為做好相關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落實新條例的重要意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立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新條例堅持“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進一步拓展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明確了政府信息的公開范圍,暢通了政府信息的公開渠道,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和保障機制,對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法治政府等具有重要意義,是做好新時代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指南。全省各級行政機關要充分認識修訂條例對新時代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深入抓好貫徹實施,確保條例各項規(guī)定落實到位。
二、加強宣傳解讀和學習培訓。要加強對新條例的宣傳解讀,充分利用政府網站、主流媒體等平臺,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活動,對新條例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解讀,引導人民群眾準確了解條例相關規(guī)定、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為貫徹實施新條例營造良好氛圍。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培訓活動,各級行政機關主要負責同志要積極發(fā)揮示范促學的作用,主動帶頭深入學習。省政府領導同志已專題安排省政府黨組會議學習新條例精神,根據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要求,省直各單位須安排一次廳(局)黨務會議專題學習新條例。各級政府工作人員要集中開展學習培訓,切實增強公開意識和能力;政務公開經辦同志要自主學、反復學,確保準確理解掌握新條例相關規(guī)定,以新條例為根本依據切實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三、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要按照新條例規(guī)定,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積極擴大主動公開的范圍和深度,圍繞新條例規(guī)定的15類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類別進行全面梳理,未公開的要及時向社會公開,切實滿足人民群眾獲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要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質量,積極推廣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guī)范化試點相關經驗成果,落實基層政務公開廣東地方標準,把工作重心放在提升政務公開工作實效上。要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發(fā)布機制,強化信息化手段運用,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政府公報、政務新媒體等多種平臺,多渠道、全鏈條主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為人民群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規(guī)范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新條例明確了公開申請?zhí)岢?、補正申請內容、答復形式規(guī)范、征求意見程序、提交時間起算等具體規(guī)定,對部分環(huán)節(jié)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新條例規(guī)定進一步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完善相關工作規(guī)程,建立健全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要按照新條例明確的7種情形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確保答復內容合法規(guī)范、準確嚴謹。
五、強化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按照新條例相關規(guī)定,及時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主動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序等相關配套措施。要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工作能力建設和組織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配齊配強人員力量,強化監(jiān)督考評,切實提升全省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省政府辦公廳
2019年5月11日
來源:廣東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